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综合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专题内容设计制作项目(项目号:CQCBJQ2505-182)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一、询价内容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询价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综合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专题内容设计制作 | 25 | 0.5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在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网(www.cqipa.com)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7日(9:00-17:00)。
2.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内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4.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北京时间14:00-14:3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五、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询价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由供应商将询价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询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7:00。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号。
询价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8875885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网(www.cqipa.com)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18883865364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外贸大厦9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胡老师
电 话:(023)8875885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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