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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创业帮扶 四类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发表时间:2024-07-02浏览次数:

来源:重庆日报

新修订的《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创业人员的扶持,《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确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施行将惠及全市116.2万户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95%,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在“保增长、稳就业、促创新、惠民生、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条例的修订将为这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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